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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能否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
来源: | 作者:丁风 | 发布时间: 2021-06-30 | 4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在处理共有房产时,当事人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准许:(1)双方同意竞价;(2)双方经济、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