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为父或母中的任何一方。父母双方虽已离婚,但子女同父母的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故父亲有权提出否定亲子关系的诉讼。父亲就其子女为非亲生的主张提交了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加以证明,子女不认可该协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