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育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现实生活中也普遍存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帮着带孩子的情形。尤其在农村地区,有大量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即媒体中通常说的“留守儿童”。应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往往是出于亲情。如果不存在其他的特殊情况,仅“父母外出打工”不能构成父母无力抚养的条件,在这种情形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照顾,是出于道义和亲情,并没有抚养的法定义务。父母仍应依照法律规定,对子女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不能以在外打工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