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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费请求权主体
来源: | 作者:丁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7-11 | 14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并不意味着抚养费的变更请求只能由子女本人提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亦可提出该种请求。抚养费具有保障被抚养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的属性,关涉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本人之外,允许直接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一方代子女请求,并不会改变抚养费的权利主体,从实践上看,更利于对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